投资者维权

案例14:江苏恒丰商品交易服务公司被依法查处

发布日期:2016-09-06      阅读量:828

摘要中国证监会 www.csrc.gov.cn 时间:2015-05-13

 

   江苏恒丰商品交易服务公司被依法查处

 

2012年4月,大批江苏恒丰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恒丰公司)的客户至盐城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报警,称其在恒丰公司的结余资金(含保证金和盈利款)无法出金,报案人数达1300余人。事件发生后,江苏省政府高度重视,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接访、维稳、查案等各项工作。

经江苏省有关部门调查,恒丰公司存在挪用交易商资金、虚拟资金交易等问题,交易商资金缺口约1.85亿元,涉及交易商约3000人。恒丰公司采用集中竞价和保证金方式进行标准化电子合约交易,并为买卖双方提供履约担保,其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,从事的交易活动构成非法组织期货交易。

当地公安部门已将恒丰公司相关负责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、挪用资金罪逮捕。目前,该案已作出判决。恒丰公司已被当地政府勒令停业。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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